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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17年到期商铺招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2017-11-10
 

1. 磋商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财经大学的委托,对云南财经大学2017年到期商铺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与磋商。本次竞争性磋商谈判由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对谈判申请人的询问和质疑进行解释和答疑。

2. 磋商范围

2.1 项目编号:YNTTCG20170601 ;

2.2 项目内容:

序号

商铺名称

面积(㎡)

评估底价

磋商保证金(元)

租赁保证金(元)

不得经营的范围

招租方式

备注

单价(元/㎡.月)

月租金(元)

1

海棠餐厅北附104

17

150.00

2,550.00

10000.00

按成交月租金的2倍+1000元收取

不得现场经营煎、炸、烧、烤、煮等各类餐饮,不得销售白酒、瓶装啤酒、香烟等,不得从事卡拉OK、酒吧、网吧、录像室、电子游戏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

竞争性磋商(综合打分,允许二次报价,不保证最高价中标)

 

2

海棠餐厅北附105

28

120.00

3,360.00

20000.00

 

3

海棠餐厅北附108

49

120.00

5,880.00

20000.00

 

4

海棠餐厅北附201

12

65.00

780.00

10000.00

 

5

海棠餐厅北附202

26

65.00

1,690.00

10000.00

 

6

海棠餐厅北附203

25

65.00

1,625.00

10000.00

 

7

海棠餐厅北附204

26

65.00

1,690.00

10000.00

 

8

海棠餐厅北附楼梯间

11

120.00

1,320.00

10000.00

 

9

海棠餐厅南侧楼梯间

44

50.00

2,200.00

10000.00

 

10

海棠餐厅正门楼梯间

56

20.00

1,120.00

10000.00

 

11

博华楼负1号

285

30.00

8,550.00

30000.00

不得销售白酒、瓶啤酒、香烟等,不得从事卡拉OK、酒吧、网吧、录像室、电子游戏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

 

12

博华楼5号

85

35.00

2,975.00

20000.00

不得现场经营煎、炸、烧、烤、煮等各类餐饮,不得销售白酒、瓶装啤酒、香烟等,不得从事卡拉OK、酒吧、网吧、录像室、电子游戏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

 

13

银杏二楼

420

20.00

8,400.00

30000.00

只允许经营超市

14

英华苑1号

51

80.00

4,080.00

20000.00

 

15

英华苑2号

48

80.00

3,840.00

20000.00

 

16

英华苑3号

51

80.00

4,080.00

20000.00

 

17

北院教育超市

225

110.00

24,750.00

30000.00

只允许经营超市

18

北院教育超市(西北)

14

150.00

2,100.00

10000.00

 

19

北院教育超市(西南)

14

150.00

2,100.00

10000.00

 

20

卓远楼咖啡吧

20

30.00

600.00

10000.00

 

21

老区浴室二楼理发室

40

30.00

1,200.00

10000.00

 

 

备注:(1)“磋商保证金”为磋商开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保证金,磋商结束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谈判申请人。

(2)“租赁保证金”为商铺中标人在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向招租方缴纳的保证金.

(3)报价低于评估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相关水电费、税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缴纳。

(5)商铺优先租赁权:本次磋商为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两个或两个以上谈判申请人得分相同时,原有承租者享有对该商铺的优先租赁权。对未中标者不做任何解释。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视为恶意投标,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同一个谈判申请人不得对经营范围相同的铺面重复进行报名。

(7)意向竞租人一经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其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

(8)商铺经营存在市场风险,各竞租人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后进行报价,自行承担任何风险。

 

2.3  租赁经营期:三年

2.4  租赁起始日期: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2.5  租赁经营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

2.6 年租金增长率: 本项目不设年租金增长率。

2.7★  租金缴纳方式:一次性至少缴纳半年租金,但本次招租的商铺,少数已经具有使用甲方校园一卡通IC卡满足广大师生消费需求的,如果当月营业款额超过应交甲方当月款项的,可以用营业款抵扣相应款项。

 

 

★3.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并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3.2 谈判申请人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无在高校经营不良信誉记录(包括拖欠房租、擅自改变房屋经营项目等有违合同的行为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谈判申请人自行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现场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莫岚,电话:15987783378)。

4.2 所需资料:

(1)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谈判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谈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原件的资料,请各谈判申请人准备一份复印件,报名时原件提交代理机构查验,原件查验后退还谈判申请人,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

★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4.3购买文件(报名)费用::300元/间,报名时请现金缴纳。无论磋商结果如何,报名费不再退还。

4.4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竞租人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

 

5.现场踏勘

代理机构将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名人不参加统一踏勘现场的,也可自行前往踏勘。

统一集中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上午10:00,过时不候。

统一集中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北门口。

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岚    联系电话:15987783378

 

6.所要租赁的商铺序号确认

踏勘结束之后请参与竞租的谈判申请人充分考虑标的商铺的现状及自身情况后向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所要租赁的铺面序号(商铺序号详见本章2.2条)。

确认截止时间:11月17日下午17:00前。

★ 备注: 参与竞租的谈判申请人一旦确定所要租赁的商铺后,无论任何原因,都不能再进行更改。

 

7.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7.1 签到时间:2017年11月23日08:00---09:00。

(09:00后到达会场的谈判申请人视为弃权,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收,并禁止入场)

7.2 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3日09:30磋商会议正式开始。

★7.3 所需进场资料:

各参与竞租的谈判申请人须按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部分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格式部分),进场时除需递交《响应文件》外,还需一并递交如下证件或资料:

1)属独立法人资格的意向竞租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磋商保证金收据(或凭证)原件;

本单位公章。

 

2)属自然人的意向竞租人:

身份证原件;

磋商保证金收据(或凭证)原件。

 

3)如是现有铺面承租人(指原始承租人,转租人不算),请再附上与招租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注:①以上资料磋商会议开始前请交至现场核验,不齐者将被视为无磋商资格,禁止入场,且报名费不退还。

②每个报名者最多允许2人进场。

③自然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达磋商会议现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前来报名和参加磋商、竞租,被委托人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格式自拟,须在其中说明无法出席的原因等)、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代理机构核定情况属实后方可参与磋商。

 

7.4 磋商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601)

7.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磋商报价

8.1 第一次报价:磋商会议开始后由公正员现场开启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宣读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主要内容,由代理机构记录无误后各谈判申请人现场签字确认。

8.2 二次报价:在一次报价宣读结束后,通过初审的各谈判申请人拥有二次报价的机会,报价部分的分数计算以“二次报价”为准。

 

9.合同签订

9.1缴纳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中标人在向代理机构缴纳完“中标服务费”后,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者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租金以及租赁保证金:

租金:一次性最少缴纳半年租金,一次性缴纳一年或两年及以上租金者,综合磋商时将给予酌情加分,详见《评分办法》部分。

租赁保证金:按成交月租金的2倍+1000元收取,详见本章2.2条。

费用缴齐后,招租方与中标者签订合同,如不按时缴纳,视同自动放弃,中标第二候选人中标,依次顺延。

★9.2次年的租金必须向招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缴清,否则招租方有权收缴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每逾期壹日加计相当于应缴年租金额5%的滞纳金。履约保证金扣完仍未交付租金的,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10.中标服务费缴纳金额:

代理机构按成交铺面年租金的1%收取(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11.联系方式

招租方:云南财经大学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

联系人:陈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1- 68050109             

 

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皓   莫岚    

联系电话:0871-65895558    15987783378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法 律 顾 问:张志林(云南瀛滇律师事务所律师)

 

12.本项目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及账号:

12.1 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章2.2条”

12.2接受现金及汇款方式缴纳(不可刷卡)。如采取汇款费方式,请缴纳至于以下账户:(请在缴纳现金或汇款时注明所竞租的商铺序号,序号编号详见“本章2.2条”)

收款单位: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13561536461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17:00  前

13.信息发布媒体

磋商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同步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云南财经大学官网(http://www.yncdfz.net/)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ynttzb.com/)

云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www.eftcn.com)上同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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