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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 干净 担当”是党员干部立身履职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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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5-03-12
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中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要求,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立身履职的根本要求。
对党忠诚,就是要始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完成了民族独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第一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提出了实现“中 国梦”的美好愿景。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之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发展的核心。作为领导干部,只有忠诚 于共产主义信仰,才能拥有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带领人民群众一起努力奋斗,共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目标。
个人干净,就是要坚持廉洁从政筑牢反腐的思想防线。领导干部一定要摆正位置,正确认识人民公仆的身份。干部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我们的工作都是为了履行人 民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信任,要做到面对群众问心无愧,就要坚持干干净净为官、清清白白做人。我们向人民群众伸出的是不沾私欲的干净的手,群众才会信任地握着 我们的手,一起并肩奋斗,一起努力实现社会发展的远大目标。
敢于担当,就是要在工作中发扬敢干事会干事的精神。社会的发展,需要的是立足岗位,一心为民,勇于创新,不断开拓进取的干部,而不是长期在一个岗位上,庸庸 碌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太平官”。身为领导干部,就要有“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有“位卑未敢忘忧国”的思想,要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勇担重 任,体察民情,大胆尝试,不断努力,尽一己之力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新时代充满活力的领导干部形象。(转载于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