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资产管理处
开展推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 为严格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以下简称“四项制度”),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和管理服务行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基建资产管理处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基建资产管理处推行 “四项制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实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和管理服务行为,优质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二)工作目标: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内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全处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度大大增强;师生员工对基建资产管理处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宣传动员。在 7月14日至9月10日间,认真组织动员全处干部职工开展“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提高教职工对“四项制度”内涵和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深度认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科学定位,理清思路,将四项制度推行的要求贯彻于全处各项工作的始终。 (二)明确职责。以全处工作让师生员工满意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全处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并充分利用基建资产管理处公告栏、校园网等公开各项工作的服务内容、办事流程,积极推行工作人员座牌上岗制度,公示姓名、工作岗位、业务范围。 (三)组织领导。成立全处推行“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润钧 成 员:陈建、杨琳、马锐、郝劲 联络员:陶瑞
办公室主任由杨润钧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处的四项制度开展落实工作,负责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投诉。领导小组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投诉、监督电话:5023317 5120275
(四)认真考核。全处把“四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列入各岗位人员学年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岗位聘任、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执行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执行不力、甚至违反“四项制度”的给予处会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三、具体内容 (一)服务承诺制 1、服务承诺制是指全处各科室、各岗位人员根据部门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形式向师生员工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公开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2、服务承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工程管理科和资产管理科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各类项目的审批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时限。 3、根据科室及岗位要求制定明确的服务流程,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有效渠道进行公示,公开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流程等。 (二)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全处各科室、各岗位人员进行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全处各科室及各岗位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 3、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全处所有干部职工。 4、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本处的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办理;若经办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处职能范围内的,首问接待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5、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本处其他科室和人员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三)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全处各科室及各岗位人员,在理清职责、明确任务的基础上,对具体工作做出限定时间办结的制度,旨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 2、限时办结制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全处各科室、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和积极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工作。 3、限时办结范围包含:各类审批和备案事项、党建、安全管理、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工作。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及时处理并回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向服务对象或有关部门说明原因。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以方便服务对象确定再次办理的时间。
(四)责任追究
基建资产管理处将严格按照《云南财经大学极速体育,极速体育直播推行服务承诺制 首问责任制 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校政发〔2009〕7号)及《云南财经大学行政问责实施办法(暂行)》(校政发〔2009〕6号)的工作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对各科室和全处干部职工实施“四项制度”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实施“四项制度”存在执行不到位、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等问题的科室和个人要及时通报,并按照校行政问责相关规定给予严格追究。 基建资产管理处 推行“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九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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